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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云南少数民族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专家学者聚会北京
2001-04-10 来源:光明日报 司佾 我有话说

由云南大学出版社和云南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举办的“云南少数民族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研讨会,于4月4日在京召开。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会长赵曜教授与来自学术理论界的吴雄丞、徐鸿武、哈经雄、施惟达、李士文、阎志民等数十名专家学者,围绕云南各民族人民在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上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深入探讨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的原则等问题。

与会学者说,20世纪50年代进行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以前,云南各少数民族同时分别存在着原始公社制、奴隶制、封建领主制和地主制等社会形态,发展极不平衡,经济文化十分落后。新中国建立后,各民族由不同社会形态超越了一个或几个历史时代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使各民族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通过全面发展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民族地区经济显著发展,各民族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族团结大大增强。回顾云南少数民族由前资本主义的不同社会形态走上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证明了在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领导下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祖国多民族大家庭中,局部地区的少数民族,可以跨越几个社会形态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同时,也为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和民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与启示。

与会学者认为,云南少数民族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是科学社会主义特别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层次和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把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分层次进行研究:科学社会主义一般原理是第一层次;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建立的社会主义以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第二层次;云南少数民族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是第三层次,它是科学社会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原则的具体体现,也丰富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容。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提出的俄国农村公社可以在先进民族的帮助下,利用资本主义的一切肯定成就,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设想,在云南少数民族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上成为现实。这在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是罕见的、辉煌的一页。

与会学者指出,云南少数民族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快速前进,是党的各项正确的民族政策引导的结果。各民族要继续繁荣与发展,就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它是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之所在,也是各民族彻底翻身解放实现共同富裕的唯一正确的道路。

会上,专家学者高度评价了云南科社学界就云南少数民族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课题,历经6年深入探讨、调查研究、收集材料,结集而成的重要科社研究成果——《云南少数民族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新闻出版署评为新中国成立50周年国家重点图书)专著,认为该书较全面系统地阐述了脱胎于原始公社制、奴隶制、农奴制、地主制不同社会形态的云南少数民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过程以及各自不同的特点和特殊规律性。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雄辩地证明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这一真理;热情地讴歌了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引下,云南各民族人民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取得的巨大成就。这对于正确认识和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发展进程及历史经验,提供了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的实证研究。作者在大量社会调查的基础上,对改革开放以来云南少数民族创造的经济跳跃式发展、脱贫致富、奔小康和现代化的经验,如基诺族“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科技上山,综合发展”;孟连县傣、佤、拉祜族适应商品经济的要求,发展“绿色企业,促进生产力跳跃式发展”;小凉山彝族治穷先治愚,经济开发与智力开发相结合;德宏傣族以边境贸易为先导,实现双向发展;新平鲁奎山铁矿通过国家开发资源,带动当地彝族发展商品经济;靠内地民族发展“两烟”,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等,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这对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了典型经验的借鉴,将激励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团结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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